发布时间:2024-04-01 12:31 作者:管理员 点击量: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湖南信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四条,2009级覃巍、刘慧、彭超等3名同学在校学习时间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,已报请学校批准,拟予以注销学籍(退学)处理,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日—2024年4月10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湖南信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,公示期结束后学籍处理立即生效。
联系方式:学院办公电话0731-84098087 袁老师 张老师
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