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04-19 11:08 作者:管理员 点击量:
各处室部委(中心)、二级学院: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21〕23号)文件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 开展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对象及要求
(一)检查对象
2023年立项的全部省级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(二)检查要求
1.项目主持人对一年来的研究进展情况、阶段性成果、经费使用情况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予以总结,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佐证材料。
2.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、无故不接受检查的项目,作不合格处理,并停止经费使用。
二、中期检查工作流程
1.各二级学院(部门)督促项目主持人做好中期检查工作,项目主持人提交相应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(部门)。
2.各二级学院(部门)对照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,并将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及其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教务处。
3.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项目材料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报学校审定后发文公布。
三、材料提交
(一)项目主持人提交《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》(附件1),一式五份;并附佐证材料,一式一份。用牛皮纸袋装好(一项一袋,正面贴中期检查报告书封面复印件)。各二级学院(部门)提交签字、盖章的《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》(附件2)一式一份。
(二)以上纸质版材料由对应各二级学院(部门)于2024年6月5日11: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(求实楼1207室),并同步报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:376902037@qq.com。个人直接报送、逾期报送、超额报送及不符合装袋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刘源,电话:19522675181。
附件1: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.docx
附件2:2024年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.doc
教务处
2024年4月19日